@杨帆教授:如有一天派出所给你打电话,叫你过去一趟,你真的油门一踩就乖乖过去了,你可真的太天真,就算你什么都没有干过,要先沉重气。怎么回话,我肯定配合执法,不过现在有事不太方便,麻烦您能不能先告诉我什么事,什么原因?
他们会随随便便的说一句,来了你就知道了。
那么好,我告诉你,法律明白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82 条,公安机关传案行为人接受调查,得事先告知原因和依据
你得跟对方讲,按法律程序传案应事先告知我原因和法律依据。麻烦您还是先说明一下,我确认清楚才能更好地配合工作。
不要小看这几句话,能帮你挡住很多不清不楚的危险。你看有多少人就是接到电话之后就认怂,结果就稀里糊涂的签字画押了,最后被当成嫌疑人立案了。配合执法是义务,守住法律程序,保护好自己更是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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