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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方律师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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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城根下刀笔吏:西方国家的律师之所以能够挣钱比较多,另外一个重要原因是,法律行业在他们这些国家,属于一个高度垄断的行业。当然,他们对法律行业的垄断,不是通过显性的方式进行的,而是通过以下一些相对较为隐性的方式操作的:

1、他们把律师分为 solicitor 和 barrister,即非出庭律师和出庭律师,尤其以英国为发源地。香港由于继承了英国的司法传统,对这种区分更加明显。加拿大也有这种区分,不过基本只是形式上的区分。美国由于搞了革命,没了这种区分,一般统一叫 attorney。

对律师做了这种区分后,人为的加大了客户司法成本。如果你想去打官司的话,你得先找非出庭律师,付一笔律师费,然后由非出庭律师联系出庭律师,再付一笔律师费。一般来讲,出庭律师不直接对接客户,而是由非出庭律师来对接。

出庭律师们为了垄断自己的地位,对出庭律师的人员数量作出严格限制。也就是说,不是所有律师都可以自由的去当出庭律师,而是有一个类似审核委员会的机构,尤其以香港那边为盛。对于非出庭律师来讲,只有经过类似审核委员会机构的审核同意,才可以晋升为出庭律师。

由于人为控制了数量,形成了垄断,出庭律师一般都非常贵。所以我们看到,有时香港那边富豪为了打官司,可能会花几亿港币律师费。

2、法学院非常贵。我相信大家对此应该有所耳闻,在美国那边读法学院的话,学费一般一年 5 万美元起步。他们那边的法学院一般是三年制,简称 JD,顺利读完后光学费就 15 万美元,相当于 100 多万人民币。

不是所有人都能负担得起这么高的学费,或者换句话说,多数人都负担不起。有些美国学生为了读法学院,会申请贷款。我以前遇到过申请贷款的美国法学生,整个读书期间压力山大。

而且,在西方国家读法学的话,不仅是学费贵,只要涉及到法律,几乎什么都贵。法学的书贵,法学的课贵,法学的培训贵。凡是跟法律沾点边的东西,几乎都贵。

通过这么高昂的学费和准入门槛,基本把很多想读法学的人,都排除在外,人为形成了未来潜在垄断。

3、要想上法学院,先得学一个别的学科,在别的学科顺利毕业后,才能读法学。

这又是一个门槛。

也就是说,一个人在高中毕业后,不能直接进入某个大学去读法学,而是必须得先学一个别的什么学科。等这个学科学习结束,拿到毕业证后,才可以再去读这个三年制的法学。

这样的话,又有很多人被自动筛选掉。因为不是所有的人,家庭条件都非常宽裕,在读完一个别的学科后,还有时间和金钱再去读法学。

4、即便如此,法学院的淘汰率仍然非常高,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毕业。

我当年读的是 LLM,隔壁有人读 JD,所以对 JD 略有了解。在 JD 的课程模式中,一般会设置末尾淘汰制,即不管你成绩怎么样,只要进到末尾的多少名,就会在那门课程中被自动淘汰,非常残酷。

假设全班都是 100 分,只有你考了 95 分,则抱歉,你被淘汰。

被淘汰后,可以再重修,但是需要重新交钱。他们那边的每一门课,都有相应的学分,然后这个学分可以按照学费的比例,折抵成所需补交的钱。如我前边讲到,由于学费超级贵,所以一旦在某一门课上被淘汰,所需补交的学费也超级贵。

而且,这只是在单个课程上的淘汰。三年学下来,至少得有十几门课。假设每一门课的平均淘汰率是 10% 的话,三年全部算下来,整体淘汰率可能会达到百分之二三十。

也就是说,大约有百分之二三十的人,在花费 100 万左右人民币的学费后,不一定能够毕业。或者说,需要再重复的补交学费和补修后,才能毕业。

这种超高的淘汰率,减少了法学生的产出数量,进一步增加了法律从业人员的稀缺性。

5、复杂繁多的判例法体系,以及整个行业对法律知识的刻意垄断,进一步提升了法律行业的垄断性。

判例法是一个看起来十分美好,但用起来非常难懂的体系。英美国家的判例法体系,发展至今已经有几百年时间。大家可以想一下,几百年时间的判例法体系发展,到现在大概可以产生多少判例。

答案是,无穷无尽,无法计算。

由于数量超级繁多,普通人根本搞不懂判例法规则,也根本无从通过自己的搜索来搞明白这些规则。

同时,对判例的学习研究非常耗费时间,且非常考验个体的知识储备和学习归纳能力。一个判例,往往至少有几十页之多,有些啰嗦的法官,一个判例能写几百页。但其中能够作为规则适用的精华要点,归纳下来可能只有几句话。普通人要想在这几十页甚至几百页长的判例中,归纳出可以作为规则适用的精华要点,几乎不可能。

另外,即便门槛已经如此之高,整个法律行业仍然刻意垄断这些信息,让普通人无法查找。

我当年在读 LLM 时,有一门课叫做法律检索。在开始学习之前,我当时还心里想着,法律检索有啥学的。结果开始学习后才发现,这不是学习如何检索法律,而是学习如何看懂法律行业的 “黑话”。

因为整个法律行业的前辈们,为了垄断这些判例信息,编了一整套跟检索判例有关的 “黑话”。他们不会讲,这个知识点出自于某本判例集合书籍的第几页第几行,而是完全用的行业 “黑话”。对于没学过法律检索的普通人来讲,根本不知道他们在讲什么,更别提自己去找到这些判例,然后自学自用。

通过这样的方式,信息壁垒被搭建得非常高。

中国的律师为什么挣不到西方律师那么多钱?

大家可以去看一下以上五点,在中国有吗?

一个都没有!

中国的法学院非常便宜,只要你高考考上了,基本没有读不起的。法学院的学费,跟其他学科比起来,没有明显区别。中国的律师也不分出庭律师和非出庭律师,每一个律师都可以干全部的工作。中国的法学院,可以高中毕业后直接读,没有前置门槛,淘汰率也超级低,基本没有毕不了业的。

中国的成文法和判例规则,都是公开的。自从最高院搞了裁判文书公开网之后,从这个时间点以后的绝大多数判例,都是公开的,大家可以随便查,也没有任何行业 “黑话” 可以给查阅者增加查阅门槛。

中国的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搞的指导性案例,全部都是简化的。在每一个指导案例上,都有非常清晰的概要简述和规则指引,指导案例的内容也都是高度概括和总结的精华,几乎没有废话,没有任何信息壁垒。

只要你具备基本的文化基础,便能大致看懂,并能大致琢磨出其中的规则和道道。

你不需要像在西方国家那样,去看一个几十页的判例,你只需要看这一小段案例精华便可以了。

所以,国内的有些当事人经常自己百度搜搜,蹭免费咨询,白嫖律师,然后就自己去搞了。

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的律师当然不可能挣到西方国家律师那么多钱。很多人不懂这些道理,看了西方律政剧后,以为当律师可以挣大钱,一股脑扎进法学院,结果发现毕业后可能连工作都找不到,妥妥掉坑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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