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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坑 10 万!竞业协议到底有多少坑?

大家好,我是小麦;

前段时间看到某厂员工因为违反竞业协议,被要求赔偿 97 万,还要返还期间发放的补偿金;

实不相瞒,我也被竞业协议坑过,间接损失十多万,所以我感觉,无论是职场萌新,还是资深打工人,都有必要了解一下竞业协议,这样才能规避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在这里,我罗列几个问题,具体如下所示;

什么是竞业限制?

竞业协议必须要签吗?

竞业限制的范围和赔偿?

竞业限制的激活条件

1 什么是竞业限制?

首先我们要了解下什么是竞业限制,所谓竞业限制,就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

通俗地说就是公司会限制掌握公司重要信息的打工人,离职后,如果跳槽当相关行业的公司,会遭到原公司的成吨的伤害。

至于限制哪些公司,哪些岗位,限制时间的长短,以及违反协议的处罚,都会在竞业协议中提及。

这看起来确实是个霸王条款啊!却也不是,只要不存在滥用的情况,公司还是可以需要保护自己的核心技术或者机密。劳动合同法里规定的是有三类人适用于竞业协议:

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技术人员;
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即使如此,不过现在签订竞业协议也是一刀切的,有的公司基本上 100% 覆盖了。

竞业限制可以写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里,也可以单独制作成竞业限制协议单独签署,一般在入职时签署。

2 竞业协议必须要签吗?

当然不是必须的,入职的时候你可以拒绝,但是到手的 offer,你忍心看它就这样飞掉吗?

对于拒签竞业协议的人,公司也可以拒绝你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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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公司的角度,为了最大化降低风险,基本都是一刀切的操作;

“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因此在入职的时候,一般需要员工签署竞业协议,至于员工离职的时候,是否要激活竞业限制协议,那主动权就在公司手中了;

我可以让你赚,但我永远不亏。不过我想搞你的时候,我确实就能搞你!

目前竞业限制协议基本已经泛滥了,作为卑微的打工人,感觉被命运无情地掐住了喉咙,感到窒息。

不过,这是一个法制的社会,法官面前是讲法的,大家也不必太过于悲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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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竞业限制的范围和赔偿

明文规定,在竞业范围上,包括两个方面:

不得入职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

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也就是说即不能去竞争对手那工作,也不能自己创业做跟原单位同类业务。

除此以外,不在竞业范围之内的,即使在协议中约定了,也属无效约定,可以不必遵守。

具体如何还得看协议里怎么写的,会限制你去相应的行业和公司,当然是要给赔偿的;

如果是大佬级别的人物,公司应该会找你谈的,然后约定相应的赔偿的;

因为通常来说,竞业限制的期限是两年,

如果两年之内不能去一些心仪公司,会错失很多机会,或者行业圈子很小,一竞业好像哪儿都去不了,那岂不是只能转行,要回家种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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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偿金的标准:《劳动合同法》中只规定了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但没有具体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和具体金额;

因此具体还是得看我们和公司在竞业协议中约定好的赔偿金额;

一般情况下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支付标准:
是劳动者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 30%——60%;
具体定多少就要看双方的约定了,但是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如果约定的补偿标准较低,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提高补偿标准;

所以从这一点来看,如果按照常规的标准,赔偿金其实并不高,因为前面提到了,某厂程序员,拿到的赔偿金只有十几万,但被原公司竞业了,罚款却高达 97 万,这简直就是不平等条约嘛!

4 竞业限制的激活条件

这是比较关键的一点了,激活条件就是在离职后的三个月内收到补偿金。

明文规定如下: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所以但凡原来公司想要搞我们,那真的是轻而易举,整整三个月;

一种比较极端的情况,离职后,我入职了一家相关行业的公司,前两个月,并没有发生什么事情,但是第三个月的时候,老东家,往我的银行卡里转入了一笔补偿金,然后敬业协议就被激活了;

如果我们这时候又违反竞业限制,那么会有什么后果呢?

应该会很惨!是一笔巨额的违约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如果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如果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后,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仍需遵守。

可见真的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不仅要支付违约金,还要丢掉工作,还要受到竞业协议的限制。

随着行业内卷越来越严重,蛋糕就这么大,公司之间的竞争就是人才的竞争,相应的竞业限制情况也会不断出现,作为职场人的我们,要学会用法律武装自己,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尤其是从事高科技相关的行业,在跳槽的时候要慎重,尽量不要犯险触碰竞业雷区,否则后果会十分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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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罗列的都是比价极端的情况,我们也不用太过于悲观,对于竞业限制协议,要做到心中有底。

来源:小麦大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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