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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1岁男子不想结婚给女友下药打胎这个案子必须仔细给大家讲下。

@sven_shi:这个案子性质极其恶劣,因为作案的是专业的医生,并且现阶段根据他的操作司法上还真没什么办法,所以目前只能介绍一下案情让大家了解下。同时因为新闻报导过于详细,甚至连这位医生使用的药物和应对警方的口供都公布了,所以后续也肯定会出现很多模仿案。

这个案子男女双方是通过相亲认识的。男方是北京的医生,属于典型的高学历好工作群体。同时从他的行为来看,他和女方相亲只是为了获得性,他并没有和女方组建家庭并且生育子女的意愿。而女方是外来北京,年龄相对大,所以希望能够和男方结婚获得稳定的生活。

事情的起因是女方意外怀孕。传统情况下通常有两种解决方案。男方要不和女方结婚,把孩子生下来;要不就是男方要求女方堕胎并给予补偿。这些年又出现了第三种普遍的方案,就是男方不参与女方的生育决定,让女方自主选择是生育还是堕胎。类似情况下女方往往会选择堕胎并且无法从男方处获得补偿。

这个案子是第四种情况。女方自认为年龄偏大,未来生育困难,所以哪怕男方不和自己结婚,她也想把孩子生下来。所以男方作为医生就想出了下药的办法。他用现金直接从医院药房购买了堕胎药,并且让女方误服了药物导致女方流产。

这案件中女方家里有监控,恰好拍下了男方下药的过程。后续男方就利用结婚做诱饵,稳住女方,让女方推迟报案,错过最好的报案时机。之后再拒绝结婚,无补偿的让女方和自己分手。等到女方发觉自己彻底上当受骗后她已经没有办法了。

而且从后续警方对男方的讯问来看,男方的反侦察意识很强。拒绝承认自己投放的是堕胎药,而只是说他作为医生在女方怀孕六周的情况给女方投喂避孕药希望帮助女方避孕。警方缺少他投药的现实证据,也没有他购买药物的凭据,所以单纯凭借女方提供的监控视频根本无法给男方定罪。

这个案子可怕的地方就是男方作为医生,有很强的专业知识。他选择给女方使用的药物代谢很快,而且没有留下购买记录。哪怕女方及时报案都很难锁定男方的罪行。同时又因为我国现阶段立法中对类似案件适用法条很少,在给女方定损和对男方追责的方面都很困难。所以这类案子女方是没什么办法的。

这么性质恶劣的行为,依法还无法处理,大家肯定是没办法接受的。但是现阶段真的就是没有办法。

唯一能给女性方面只能是一些判断性的建议。我国这些年男性在迅速的转向。主要就是体现在生育意愿的减退。由于缺乏生育意愿,且结婚带来的夫妻共同财产制度对男方经济风险性明确,所以相当数量的男性根本没有结婚意愿。

但是他们又对性有需求,所以往往会采用类似相亲的方式来和女性交往获得廉价的性。

怎么避免这样的情况?

只能让女方擦亮眼睛自己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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