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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说一个嫖客的故事。

@田浩Ty

今天说一个嫖客的故事。

有一次我们去市里移交嫌疑人,手续办完之后返回。

傍晚才到我们自己辖区。那是冬天,江水退去,江变成河,河上有桥。

过桥之前我看了下时间还来得及,就提议说我们顺路去下游看看吧,这个点可能有渡江的(带毒渡江)。

然后我们四个人就开车往下游去了,一路沿江,我们关注着江面。

开了大约一公里,看到江面上一颗谢了顶的头若隐若现,时隐时现,远远看去,非常淘气。

我们当然受不了这种刺激,立即停车。

下车站定,再看,那颗头已经稳定下来,切换成了仰泳模式。整个头的气质变得庄严肃穆起来。

我们顺着草丛接近江边,由于一直仰泳,所以他看不到我们。等他游到江边站起身,转过脸来,终于和我们十目相对。

有一句话叫「等潮水退去,你才知道谁没穿底裤」,我们面前的朴大哥没等潮水退去,就迫不及待地展示了这一事实。

朴大哥看到我们也是一惊,往后退了一步,但还是被拉了上来。

其实看到他没穿衣服,我就大概猜到不是毒贩了,没有一个毒贩会以这种方式登场,跑吧,没鞋子。打吧,也不行,男人在没穿衣服的时候千万不要打架,因为很容易授人以柄。

把他拉上来之后,气氛一度十分诡异,我们谁也没有盘问一个裸男而不笑场的经验。最后我脱下自己外套,让他系在腰上,遮住他的三寸不烂之丁,才开始盘问。

朴大哥开始坚持说自己是冬泳的,但最后因为实在解释不了自己的造型而放弃,承认自己遭遇了人生四大悲剧之「嫖娼遇扫黄」,而且被扫的很干净。

这个答案和我们猜的差不多,江对岸就是一个供过往货车司机休息的旅馆,性服务是存在的,这事我们没有管辖权,当地派出所经常去扫。但也的确很难根除。

既然遇上了,就是缘分。虽然没有管辖权,但作为派出所的兄弟单位,是有义务把人送到派出所去的。

朴大哥听说我们要送他去派出所,很快就想到了一个办法,他说:我知道你们是管四号的,把我送去派出所我就完了。我知道哪里有四号,我告诉你们,你们放了我。

领导十分高兴,但是拒绝了他:嫖娼最多拘留,涉毒可能判刑。

朴大哥答应的很干脆:说就说嘛,就是那个鸡婆……

「鸡婆」是当地对女性性工作者的称呼,事情的经过是,他去旅馆嫖娼,但生性狂野,喜欢加钱到旅馆后面,也就是江边的小树林办事。事实证明,这个癖好救了他,让他有勇气做他自己,并勇敢地尝试了冬泳。

在小树林铺垫子的时候,朴大哥不小心踩到一个堆满树叶的坑,顺便看到了坑里两块黄色胶带包裹的块状物,当地人都知道那是什么。他还没来及拿起来看,就被同行的女士推开了。

两人交易的时候,女士还接了个电话,语气非常平静。交谈内容大概就是告诉那位女士,凌晨一点有人来取东西。

说完这些,朴大哥一直在试图劝说我们不要把他移送派出所,领导说:今晚我们要找到你说的东西,你就不用去了。

车到营区,把朴大哥带去内勤去做笔录,然后我们领武器,去往旅馆后面的小树林。

我们在那附近埋伏,云南这个地方,说是四季如春,但冬夜依然寒风刺骨,趴在地上像是能把地上的冷气吸上来一样。不过好在最后没有白等,一点半左右,先是听到脚步声,一个女人带着一个年轻人走进树林,过程里女人说了三句话「别动」「这里不行」「拿了东西快点走」

一直等到他们拨开树叶,取出毒品,我们才突然出现。

我们说到做到,朴大哥没有被移交到派出所,而是作为重要人证,配合上级单位调查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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