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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律师也看不惯委托人这么搞,故意友军的吧!

一个网上认识的女性朋友,从高中开始就被一个男生追着污蔑,在贴吧、论坛到处黑她,说她堕胎、援交、卖淫,总之怎么恶心怎么来。

妹子为这个事情困扰了好多年,后来问我好不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我问她有多少人看过帖子,她说不知道,几千人吧。

我一听几千人就来劲了。根据法律规定,网络诽谤浏览量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转发量达到500次以上,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有几千人的话,可以搞一搞。

妹子也很实干,听了我的建议马上聘请律师,先通过民事诉讼起诉贴吧和论坛,让贴吧和论坛提交浏览量数据,同时又通过派出所报案,调取数据。结果发现浏览量达到了11万人!

这下子那坏小子慌了,请了个律师过来,结果这个律师来来去去就一句话:对方当事人的名誉本来就不好,我方所言虽然不实但并没有贬低对方的名誉,没有任何社会危害性。

听到对方律师是这么说的,我当时就笑了:哥们,你是在玩无间道吧,上来就把最关键的事实给承认了,如果是外行人还可以说不懂法,作为律师你这妥妥的友军啊。

今天网友跟我说,已经判下来了,造谣的哥们进去蹲3个月,工作也没了,还要留下案底,这辈子估计完了。

问她花了多少钱,她说律师费2万,公证费2000,诉讼费1000。我说那还行,这类案子公证费和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可能不会全部支持,但也会支持一部分,这波不亏。

来源:https://weibo.com/1862792321/GbJAnyC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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