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安:网上学生们爆料的小黑屋,一共有两个。校方开放让我们进去参观,门上写着烦闷解脱室,一个里面有蹲厕,一个没有。两间地面都是木地板,有垫子。每个学生入校,都要先关到这里七天左右。
@江南大野花:光看图片已经心理不适,无法想象进去关一礼拜,而且最恐怖的是就这还是新粉刷后的
@伯通李:看守所请媒体去拍照片,会获取更多目标客户。反正骂的人总是会骂的,而那些急需处理家中残次品的家长们,恰好验证了真实需求——我就是要把孩子关到这种地方遭遭罪。还有人质问什么家长知道这样还会把孩子送进来吗?那当然,送得更起劲了。
@江宁婆婆: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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