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斯林 Raist:相当多的一批人,对于这件事,在复制粘贴一段话。去掉中间带有侮辱的意味,大概表达这个意思:
“这女生被 zeus 评价为像巴西牛排一样廉价,这难道不丢中国人脸吗?这难道不是有辱国格吗?”
说实话,我真心不觉得。
如果要想侮辱一国,首先这个人得能代表中国。而我并不觉得这么一位女大学生能代表中国,更不觉得她能代表我。
说实话,中国有 14 亿人,做的事情比她过分的人多了去了。
偷窃的、放火的、强奸的、杀人的。
最近还有个新闻,说有个中国留学生,在英国迷奸了几十名女性。
但你要说因为这人犯罪了,所以我也有罪。
我只会觉得你是神经病,这关我屁事。
更别说,大连这女生根本没犯罪,也远远没到这个程度。
就算她真的有个男朋友,也是私德有亏。她背叛的人有权指控她,但和其他人无关。
私德有亏,不需要这么上纲上线,更不需要口诛笔伐。
很多真正的罪犯,都没能享受到大名挂在热搜第一名的待遇,都是 “王某某”、“翟某某”。
我觉得这是没道理的。
什么样的事情会让我觉得 “有辱国格”。
长春某女生因为怀疑司机要害她,用随身携带的刀把司机给划伤了。结果警察不但没把她抓起来,反而给了她 1500 元用来买机票。
这事我就觉得丢脸。
因为这里警察代表的是国家机关单位,他做出了明显不合理的一个判断,区别对待。这才是有辱国格。
同理,贪官污吏、司法不公、都会让我觉得丢脸。而一直代表中国出战的中国男子国家足球队,则经常让我觉得丢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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