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蘸盐:马赛克:医院大概率没有程序合规,否则白纸黑字还能反悔?
—— 说到这个,让拿 DS 和豆包搜了一下,救护车搭载 ECMO 跨省转运爆发心肌炎的病危儿童,其实是有 “合规” 的流程的:
❶转出医院医务科发起《院际转运申请》,经由省级卫健委医政处备案。同时需有转出医院资质证明、接收医院的床位确认函,明确注明预留病床信息。
❷转运主体必须是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正规医疗机构,一般为 120 急救中心或与 120 签约的合规机构。
❸转运团队需配备至少 1 名副主任医师,医师需同时掌握重症医学和急诊抢救技术,且具备 ECLS 认证等相关资质。还需有体外循环师或灌注师,具备心血管灌注专科证书及 200 例以上实操经验,以及重症护士,需有 CRRT 专科护士证书及 ECMO 管理培训经历。司机要有省际急救资质和山地驾驶能力。
❹救护车要改装为移动 ICU,配备转运型呼吸机、便携式血滤机、动脉血压监测仪等 23 类设备。搭载的 ECMO 应为移动型,配备全磁悬浮高心泵(防震),车载电源需有双路 UPS,能供电 4 小时以上,同时要有实时血氧、凝血、流量监测系统,且能将相关信息实时回传。
❺通过卫健委协调沿途各省市急救中心建立绿色通道,规划合适路线。
❻120 调度中心出具《转运服务确认单》,通过对公账户收取押金,到达后凭接收医院盖章文件结算尾款。同时,要购买包含 “途中急救责任” 的保险单。
❼患者评估与文件准备:主刀医生或专业医疗团队提前 72 小时评估转运适应症,转出医院出具《医疗转运风险评估书》,患者或家属签署《转运风险知情书》,明确约定相关费用和风险。
—— 唯一的问题是,根据小唐同学当时病情的危急程度,以及现有救护车资源等情况,等这一整套合规流程办完,小唐同学估计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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