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立法尊重病人临终决定权 丁丁 • 2022 年 7 月 5 日 20:15 • 世界观 6月23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修订稿,要求医疗机构收到患者或其近亲属提供具备规定条件的生前预嘱后,在患者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或者临终时,实施医疗救治措施应当尊重患者生前预嘱。(@人民日报)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zhangzs.com/432948.html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电子邮件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昵称: *邮箱: 网址: 记住昵称、邮箱和网址,下次评论免输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