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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时类似于代孕的行为,叫租妻。

烤尾巴吃的狐旧时类似于代孕的行为,叫租妻。
俗称“租肚皮”。

民国时有个笔名声宏的作者,写过一段他的亲身经历。
他的一个堂伯,五十多岁的年纪,家里三个女儿都已出嫁,没有儿子继承家业,对此耿耿于怀。
堂伯只有一位正妻,也已五十出头,生育无望,于是动了娶妾的念头。
那位堂伯母是个激烈性子,坚决反对,争闹不休,为此好几次差点大打出手。
最后,夫妻二人各退一步,做出了一个折中的决定。
这个决定便是租妻。

不久后的一天傍晚,一个男人领着自己的妻子来应租。
双方谈好条件,当场立字为据:
一、租期五年,每年租金五十元,共计二百五十元,一次性付清。
二、如果生下男孩,就算五年未满,也视为合同到期,可以任亲夫领妻子回家。
三、没有生下男孩的话,以五年期满为限,如果还想续租,另行签约。
四、亲夫每年可来探视两次,一次两天,包吃包住。
当天夜里,那个男人留下妻子,带着二百五十个大洋离开了。

这位租来的妻子,按声宏的描述,长相一般,不怎么会说话,是那种最普通的老实木讷的劳动妇女。
洗衣,烧饭,樁米,拉磨,这些家务事样样能干。
可堂伯母横竖看她不顺眼,总是骂她打她,给出的理由是她“不肯做事”。
半年后,租妻怀了孕,堂伯母并未因此心慈手软。
声宏还是看到她的脸上、手臂上布满大大小小有新有旧的淤青,十分同情,在文中毫不客气地称自己那位堂伯母为“老太婆”。

怀胎十月,孩子刚刚出生,就被老太婆亲手捏死了。
因为生下的是个女婴。
不对货,不喜欢,不是自己身上掉下的肉,跟自己没半毛钱关系。
况且,在当时杀个女婴,也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租妻因为生了女儿,日子更加难过,半年之后,远未到租期结束,就被打发走了。
而八卦议论声里,居然有很多人羡慕她丈夫运气好,只消一年半的工夫,便平白全落了二百五十元钱。

至于那个男人会不会因为这样的运气而沾沾自喜,声宏没有记录,我们也无从知晓。
不过,他对待失而复得的妻子,多多少少总会带上鄙夷和嫌弃,却是毫无疑问的。
柔石那篇著名的《为奴隶的母亲》结尾,归家的妇人见到阔别已经的丈夫。
丈夫没有喜悦,也没有感激,只垂着头沉默不语。
良久,才终于开口说出一句话——打发她去做饭,还冷笑着嘲讽她过惯了有钱人的大家生活。

在文学作品外的现实里,还有一个更悲惨的妇人陈氏。
也是被丈夫租给别人借腹生子,收得租金二百元。
期满还家没多久,陈氏向丈夫索要一元,丈夫拒绝了她,两人因此发生争执。
随后陈氏被残杀,验尸发现她脸上和身上多处刀伤,私处“亦被刀绞一洞”。
由此可见,他的丈夫把她租给别人,却对她的身体被别人占有、替别人生育有多么的介意和痛恨。

说来说去,整个交易中,唯一能称上不幸的人,只有那些被出租的女性们。
出租生涯,不是她们不幸的开始,也远非她们不幸的结束。
现如今,有一个经常泛起的议题叫“物化女性”。
其实,民国的有识之士就已经声称这样的行为是把女性“看做一部播种机器”。
他们向社会大声疾呼:“女人是完全商品化了!”

开头的那个作者声宏,曾跟他家乡的老单身汉交谈。
他问对方:二十七年过去了,你还没有赚够娶媳妇的钱吗?
得到回答:“过去每年的工资是十八元,除了零用八元以外,每年有十元钱剩余。五年是五十元。偏偏那年妈死了,五十元钱都花在她的身上。再过六年,身边又有六七十元,偏偏那年是荒年,没有工做,坐吃山空,两年后又光了。假使不再倒霉的话,今年年底大约可以有一百二十元。”
声宏安慰说:那你今年终于可以娶到媳妇了。
老单身汉摇头苦笑:“过去讨一个老婆只要七八十元够了,现在非百五十元不办。”按这种上涨的幅度算来,他这辈子恐怕娶妻无望。

老单身汉攒钱讨亲的波折,很像这些年年轻人攒钱买房的经历。
巧合的是,古代的妻子也被称之为“房”。
正如同房价高昂,所以催生出了火爆的租房市场。
声宏得出结论:娶亲要花费普通人的毕生积蓄,也怪不得女性跟财富画上等号。作为一项资产,或售或租,自然也是合理的。
他同情家里那个被欺压的租妻,可也觉得租妻之事理所当然,甚至奉劝读者们,“请不要费心,这社会里是无法避免这种情形的!”

听起来似乎确实是这样。
元代时将“禁止典妻”写入律法。
明代加大惩戒力度,触犯者要被施以杖刑。
饶是如此,依然阻止不了民间租妻之风的盛行。
到了清代,修订律例时又取消了杖刑,放宽了入罪门槛,相当于对租妻之事大开绿灯。

于是,租妻这种商业行为愈演愈烈,连声宏这样尚有良知的知识分子也见怪不怪,引为社会常态。
声宏应该想不到,在他写下那篇小文的一年后,也就是1942年,《晋冀鲁豫边区婚姻暂行条例》发布。
其中第二条规定:“禁止重婚、早婚、纳妾、蓄婢、童养媳、买卖婚姻、租妻及伙同娶妻。”
又经过无数有识之士的牺牲和八年的斗争,建国伊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终于姗姗来迟。
不同于那些封建时代的旧法,从此以后,租妻恶习在全国范围内基本被消灭。

可是,从八十年代开始,伴随着商品化浪潮席卷全国,在一些地区,租妻又死灰复燃。
科技的发展,还催生出租妻的新形式——代孕——名副其实真正的只“租肚皮”。
一时仿佛回到了旧社会时屡禁不止,律同虚设的态势。
是商品化不好吗?我并不这么觉得。
相反,商品化完全有能力消解陋俗的反击。
当然,前提是让女性们的知识更值钱,劳动更值钱。
而不是她们的身体和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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