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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巨大的讨论,大家怎么看?

事情是这样的:

前几天,支付宝推出的互助计划「相互宝」迎来了第一个投票理赔案,有250852人参与了投票。

大家要一起决定:该不该给一个深度昏迷的人赔付?

争论在于,此人在加入相互宝前长期服药—这不符合相互宝的健康告知条款,违背了诚信原则。

相互宝要求加入者近两年内不得连续服药超过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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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这么个事儿,57.769%的陪审员支持拒赔。大家怎么看?

相互宝的个案赔付金分配到个人身上,最多0.1元,可以忽略不计。出于体谅支持一下,几分钱连举手之劳都谈不上。

但我和大多数人一样,认可拒赔结果。往大了说,这个陪审结果的引伸意义很广:

首先相互宝不是保险,没有法律效力,这事儿也不能诉诸法律,没有两年不可抗辩条款帮忙,打12378也没用。最终决断就靠陪审团的投票结果。

善意的体谅、舆论的压力和契约精神无关。

互助不是众筹,前者是契约,后者是善良。

尽管皮肌炎用药和昏迷没有相关性,支持理赔也是站得住脚的。但投保人确实违反了条款。

陪审团的结果证明了这个计划的参与民众具备足够的理性判断。

互助计划不是保险,这种产品最大的风险就是「风险反噬」—即无法通过保险核保的人都来参与互助计划,结果提升了所有人的赔付概率和成本。那计划本身就失去意义了。

这次讨论也再次提醒了如实健康告知的重要性!!!(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我们买正常保险时,一定做到健康告知条款问了,如实告知。条款没问的,一律不说。

内地保险的有限告知原则,其实已经对我们很有利了。

前几天支付宝上的另一款网红产品,好医保·长期医疗也因为一次拒赔闹出很大动静。

一位先生在一家 三甲且医保定点的私立医院 做了个微创手术,然后申请理赔。

但是好医保的合同上写着必须在 二级或以上的公立医院 治疗才能报销,直接拒赔了。

这就是保险的法律合同本色。

很多人认为保险理赔难,经常拒赔,实际上是没认真看合同条款。

大家都是按照合同办事,真符合条款,保险公司不敢耍赖的。

来源:老钱说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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